首页 城区概况 政务公开 招商引资 万秀党建 万秀人大 万秀政协 办事指南 旅游天地 信息公开 |
|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梧州市万秀区法制办公开招聘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
发布日期:2017-9-19 |
根据工作需要,经bt365网站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bt365网站法律顾问助理和万秀区法制办工作人员,主要协助万秀区法制办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1.政府法律顾问助理1名,男女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3.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1.万秀区法制办工作人员1名,男性。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3.熟悉办公软件运用,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为人诚实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个人成长意识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6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万秀区法制办公室(梧州市阜民路18号万秀大厦六楼)。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面试、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招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结果确定人选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标准为1850元,工作满一年后,经过考核合格,实行每月2050元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按照区人社局、财政局制定的聘用人员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实施。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万秀区法制办公室正式编制,其日常工作由万秀区法制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 七、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3.本次公告未尽事宜,具体按照《梧州市万秀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17年万秀区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 2.2017年万秀区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梧州市万秀区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
(来源: 梧州市万秀区政府) |
版权所有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bt365网站 桂ICP备14002522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302000133号 电话:0774-2023242 传真:0774-202891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