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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网站办公室关于推行万秀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4-19   

万政办发〔2017〕40号

 

bt365网站办公室

关于推行万秀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16〕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54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我市、县(市、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梧政发〔2017〕79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改革部署和要求,在2016年我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各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优化升级。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协调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助力。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责任及追责情形。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一厘清与调整后的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行使权力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行使权力过程分解为不同环节,对各环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尽描述,使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2.责任事项依据。列出责任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3.追责情形。列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4.追责依据。列出追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二)升级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进一步清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完善部门行政权力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一表两单”的要求,将两张清单融为一体,实现“两单融合”,体现权责一致、紧密衔接。

(三)审核确认区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由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参考自治区编办下发的市、县权责清单模板,组织对相关部门报送的权责事项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按程序报本级政府审定。

(四)依法公开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经过审定确认的部门权责清单,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设定固定板块予以公开。除保密事项外,要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升级后的权责清单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4月17日至4月20日)。

1.各单位做好推行权责清单“两单融合”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落实本单位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员和联络员,填写附件2通讯录,在4月20日前将通讯录电子版报送区编委办。

2.区编委办组织各单位参加市举办全市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业务培训班。

(二)第二阶段:编制清单阶段(4月20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按要求梳理本单位权责事项,在2016年首次公布本单位权力清单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改、废除的情况,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市和我区取消、调整和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情况,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以及自治区编办牵头制作的市级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模板(最新模板随本通知一并发送),按标准格式编制本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版本,填写《XX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区编委办。各部门所属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承担的权责清单除另行规定外由主管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无行政权力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三)第三阶段:集中审核阶段(5月31日至8月15日)。

由区编委办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报送的权责清单进行集中审 核,注重与各单位的反馈沟通,充分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最终审核意见,于7月30日前报区政府审定。

(四)第四阶段:公布运行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权责清单按规定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正式对外公布。

权责清单公布后,由区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权责清单所列权力事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逐步将清单内的行政权力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管理。

根据桂政办电〔2017〕54号要求,梧州市、县(市、区) 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版本需于2017年10月底前公布。

(五)第五阶段:检查完善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权责清单正式公布后,区编委办随时跟踪了解各单位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对遗漏事项,要及时按规定程序调整补充列入清单。制定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推进部门充分履职制度,确保2017年底前建成相对完善、高效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编委办负责全区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区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制作、优化和公布本部门(单位)权力运行流程等工作;区法制办负责好法制层面的协调、指导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同步推进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我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要对“两单融合”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组织人员力量,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口径开展“两单融合”工作,并及时与上级对应部门(单位)沟通,争取上级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两单融合”工作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两单融合”工作已纳入自治区、市、县(市、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各部门(单位)不按时按要求开展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的,按照绩效考评有关规定处理。区政府督查室、区编委办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指导和督查。

联系地址:万秀大厦十楼,联系人:黄薇、谭桃,电话:2037251,电子邮箱:wxbbhw@163.com。


 

附件:1.我区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部门(单位)名单

2.部门(单位)推行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通讯录

 

                                                                                                                           2017年4月17日


 

(来源: 梧州市万秀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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