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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6-9   

 万政办发〔2017〕56号

 

bt365网站办公室

关于印发我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

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万秀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7日

 

 梧州市万秀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123号)等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区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程序严密、全程公开、监督有力、服务便捷,为我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按照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广西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中旬)。

制定我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实施方案,部署具体工作。参照梧州市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明确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编委办、区法制办配合,负责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落实赋予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职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委办、区法制办)

乡镇(街道)也要明确牵头负责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开展培训动员,加快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2017年5月至6月)。

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结合“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依照自治区制定的统一标准,同步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部门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需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统一报送审核。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报送该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区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审核流程阶段(2017年7月至10月)。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需逐级审核上报至自治区主管部门,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后,逐级反馈给报审部门,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区政府办组织对经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复核,并达成一致意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四)公开发布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征求区编委办、法制办意见后,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规定进行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五)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2月中旬前)。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区绩效考评部门会同牵头单位对我区开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区绩效办、区政府办〕

(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

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政府办、区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区编制、政务服务管理、法制等相关部门要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加强培训宣传。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实现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的同一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标准统一、无差异化。

(三)加强督查考评。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评权重,充分发挥绩效考评作用。加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综合评价低、实际效果差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各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2020323,电子邮箱:wzwxqzfb@126.com。

 

附件:1.我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部门(单位)名单

2.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部门(单位)通讯录

(来源: 梧州市万秀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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